沈阳日报讯 为促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6月23日,省政府出台了新的补充政策,共7个方面28项。主要内容是:
给予财政补助和贴息支持。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加大支持力度,把科技资金和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都用于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推行毕业生自主创业、创办企业小额贷款。贷款担保要进一步降低门坎,简化手续。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其研究开发的科技项目通过申报、评估后,优先给予科技三项费用支持。对批量生产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助。鼓励职业中介机构输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帮助高校“长线”专业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省、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补助。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的支持,特别是对提供培养毕业生和创业能力的学校和专业,省财政给予专项支持。
给予人事和录用政策支持。建立公务员录用工作定时定期制度,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录用公务员考试,全省工商、地税以及公安、司法等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要求各级人才机构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特殊困难的毕业生要做好就业推荐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今年再选派1500名大学生到农村就业。
给予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在继续选派1007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辽西北的同时,制定鼓励服务期满、志愿扎根辽西北大学生的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和灵活就业;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落实。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择优聘任,竞争上岗,解聘不合格教师,坚决清退顶编在岗代课教师,空出岗位主要用于安排师范类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组织实施县(市区)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本科毕业生计划。
给予就业市场和信息网络支持。构建以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为主渠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公益性和示范性作用,多方协作,资源共享。建立辽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构建覆盖全省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信息化平台,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全省高校和有条件的高职,今年要实现国家、省、市联网,实现教育、人事、劳动三大市场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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