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7月1日起,南京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昨天,南京市正式批准并转发由南京市公安部门制定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市内迁户口实行准入制
新的户籍准入办法规定,市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同时还应符合由新办法明确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江宁区、浦口区范围内原江浦县、六合区范围内原六合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溧水县、高淳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6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取消“三投靠”限制
新办法取消了原城市居民“三投靠”入户条件限制,属投靠配偶的,投靠人不受年龄、婚龄条件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九类人户口由人事劳动管
新办法规定:引进的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出国留学回国录用人员;干部异地调动;转业干部安置;录用公务员;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等六类人员的户口迁移,由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受理审批。企业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异地调动;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技校、职校毕业生等三类人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审批。
住所、职业有“条件”
该办法对“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也作了明确规定,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购买所得房、接受馈赠所得房、接受遗产所得房、自建住房或单位租赁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是指被本市机关、团体、事业、企业等单位依法录、聘用,以及投资兴办二三产业,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人均收入不低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哪些人可当“南京人”
投资百万可举家落户
个人在宁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外商、港、澳、台胞在宁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亲属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外地地市级以上政府驻宁办事机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经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允许其在编工作人员户口迁入;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外地企业,经批准在宁设立驻宁办事机构,其连续在宁任职两年以上的正式在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户口迁入。
买房60平方米允许3人落户
在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宁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干个体两年纳税过万可落户
私营企业业主连续2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2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且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在宁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连续两年达20万元以上市外驻宁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在宁任职二年以上,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在宁落户。
新规定“优待”大学生
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南京可先落户后就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两年,中专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两年以上,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
见义勇为者可举家落户
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此外,在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建成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实际居住在小城镇的人员,允许在宁落户。 赵霞 黄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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