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是这样得来的———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 马长城 吴贻伙 本报记者 李光明
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是今年安徽省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的9家单位和班组之一,获得这样的集体荣誉,不仅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独此一家,而且在安徽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也是第一次。
利辛县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一个贫困县的检察院凭什么能够夺得这一独一无二的荣誉呢?答案简单而朴实:紧紧抓住执法办案工作这个龙头,在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于开拓创新中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工作的力度,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系。
有人有疑问:贫困县里有那么多贪污贿赂案件可办吗?可在利辛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从波脑海里,好像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认为不在于是否能寻找到案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办案、敢办案。
2003年8月,刚刚从抗洪抢险第一线归来的李从波接到了关于该县土地管理局有数百万元公款不知去向的材料。数百万元!对于利辛这样一个国家扶贫重点开发县来说意味着什么?李从波感到了这封举报材料的分量。
尽管泥水尚挂在身上,但事不宜迟,李从波立即率领5名办案人员一头扎进了案件堆里。检察官们一本一本地查账,一个一个地调查知情人。七麻袋三千多本会计凭证、七十多名知情人、证人,办案人员像过筛子一样全部过了个遍。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该县土地局党组书记陈某伙同会计股长梁某、会计周某、张某等5人贪污公款一百四十多万元的窝案终于水落石出,一百三十多万元的涉案赃款也同时被追缴。
2001年到2003年的3年时间里,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3件191人,其中仅科级干部就有36人,立案查办的绝对数和相对数均居该省基层检察院之首。而且案件质量高,效果好,所立案件一审全部作有罪判决,无错捕、错诉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三百多万元,使七个企业扭亏为盈,一千多名下岗职工重返就业岗位。李检察长讲述了他们查办的一起贪污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之子是本院干警,案件侦结后4次开庭,一审和再审均判刑6年,最后却改判为无罪。当检察院准备抗诉时,那名干警无奈地找到院领导:检察长,他是我爸!面对自己的干警,面对亲情和法律,检察委员会的委员们还是一致选择了公平和正义,李检察长则亲自带着案卷到省、市检察院要求抗诉。
据统计,3年来,该院还先后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5起,追捕犯罪嫌疑人67名,追诉29人。这些被追捕、追诉的犯罪分子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去年11月上旬的一天,随着一阵清脆的鞭炮声,三十多位农民举着大红纸写的感谢信、锦旗和镜匾,郑重地送给该院民行科的检察官们。他们拉着民行科长的手真诚地说:“检察院是俺农民讨公道的地方!”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03年八九月份,利辛县检察院陆续接到来自该县春店、巩店等乡镇的18起不服县法院判决的民事申诉案,且内容都一样。原来,这些农民们购买了该县利榕公司的蘑菇菌种,由于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大面积绝收。农民们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一审判决以农民不能证明该菌种不合格为由判其败诉。花了钱买来劣质种子,耗费了精力,浪费了土地,却得不到经济赔偿,农民们备感委屈,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县检察院身上。
本着对农民负责的信念,该院民行科的3名检察官迅速从法院调来案卷,逐卷进行审查,10天内就将这18起案件的卷宗审查完毕,并且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请抗诉,案件全部被发回重审。经再审,18起案件都获得改判,农民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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