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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群众利益必听证(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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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24日03:27 来源:重庆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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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斌摄
本报讯(记者徐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听证。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出2004年创建法治政府的四项安排和一项保障措施。
这四项安排和一项保障措施是:《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简称“4+1”)。其均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和平称,“4+1”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建设法治政府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陈和平指出,五项制度出台后,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听证,对公务员选拔任用等20类政务信息要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必须审查登记,18种情形下要问责部门“一把手”。
昨日,市政府要求各级部门认真执行五项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一)行政许可;(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三)行政处罚;(四)行政强制措施;(五)基金;(六)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市财政、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制定的、内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不受第(二)项规定的约束。本报记者徐庶整理
亲民制度这样出台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向本报独家披露内幕
7月1日起,问责制、听证制、信息公开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正式实施,这四大制度被社会各界誉为四大亲民制度。
昨日下午,领衔起草四大制度的法律专家、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思聪,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四大制度酝酿、起草、论证、出台的台前幕后。陈思聪表示,四大制度的实施,将让市民真正感觉到,法治政府更加可亲、可信。
决策听证一天出稿
1天时间,一个制度初稿完成!创造如此神速的,是市政府法制办几名法律专家。
谈及决策听证制,眼眶熬红的陈思聪感慨万千:可以说,法制办为市政府起草了那么多制度,没有哪一个制度出稿这么快!
据悉,制定决策听证制是市长王鸿举亲自点题。今年1月初,昆明交警部门一项交通管制引起了百姓不解,胡锦涛总书记批示:凡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都要听证。赴京出差的王市长当即电话指示市政府,我市要搞决策听证制。1月5日晚,市政府连夜召集陈思聪等人研究,1月6日,法制办群策群力,拿出初稿。
后来,几易其稿,决策听证制正式出台。
书记批示防止扰民
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度,源于去年5月一份书记批示。
当时,市委书记黄镇东从一份内参上获悉,云南要搞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黄书记批示,要防止规范性文件扰民,指示法制办抓紧起草。
很快,法制办起草后,相关方面多次论证、修改,这一制度最终顺利出台。问责要点“怀胎”3月
问责办事员好办,问责部门“一把手”这可是我市首次。
接到王市长的指示后,陈思聪和他的法律高参们都在思量:问什么?怎么问?这些问题折磨得他寝食不安,从今年初接到指示起,他一直思考了3个月。
后来,王市长亲自催问。法制办请来大批专家,专家提出,问责与追责应分开,结合《监察法》、《公务员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并征求部门意见,广泛听取各方的建议。
后来,陈思聪提出问责的5点:决策失误、政令失畅、治政失当、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这5个要点,成了至今成稿的问责制精华。
关于信息公开制度,为确保市民知情权,陈思聪和他的法律高参们也是几易其稿,坚持能公开的尽量向市民公开。本报记者徐庶
官员违规严肃追责
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昨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昌伦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该规定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李:本市内具有法定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涉及审批事项的各级领导干部。
记者:对哪些行为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李:一是较轻的违纪违规:对符合条件的审批申请不予受理、不依法公示材料、应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等,应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或记过;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是严重违纪违规: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已取消的还在审批、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等,要责令改正,并给予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至开除党籍,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
记者:领导干部干预行政审批如何处理?
李:视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至开除党籍,行政警告至开除处分。
记者:报复举报人的,如何处理?
李:给予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行政警告至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报记者徐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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