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机、非”分道的车道行驶、横过路段不下车推行、为抢时间冒险逆行……针对部分非机动车驾驶者屡屡触法的行为,23日,济南交警在泉城路贵和路口动起“真格”的,对一个个违法者开出了罚单。
上午9时40分,来自安徽的赵某沿泉城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路口时,禁行灯已亮起,但赵某还是继续骑行,导致南北向机动车紧急刹车。10时20分,市民王某由西向东闯红灯驶进路口。民警依法对两人开出了罚单。9时45分,一男子骑车沿天地坛街由南向北行驶时,突然插到逆向车道内左转。看着交警拿出的法律宣传册,来自汶上县的向某竟说:“这怎么也算违法?”交警当场开出了10元的罚单。9时50分,来自福建的邱某骑自行车逆向行驶被罚10元。
10时,一名小伙子骑着人力三轮车大摇大摆地沿泉城路机动车道驶到路口,任凭交警对他怎么讲解法律、法规,小伙子就是不说姓名,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架势。15分钟后,交警无奈开出扣留三轮车的强制凭证,小伙子顿时慌了神,嘟嘟囔囔地说他姓刘,并从口袋内掏出10元钱。当民警告诉他无法更改强制凭证时,刘某竟一屁股坐在车上不起来。直到围观者对他发出责备声,他才站了起来。
济南市交警支队法制办人士说,非机动车驾驶人所占比例大,但法制意识很淡薄。上述违法行为,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损害城市形象,而且关系到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切身利害。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了法,他们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刘洪智 实习生 董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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