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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烧厂 报复车间管理人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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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24日02:25 来源: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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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火灾留下惊恐一幕
本报讯为泄私愤和报复车间管理人员,柯志(男,22岁,重庆市潼南县人)偷偷溜进工艺品生产车间,在拖把的一端绑上布,倒上易燃的天那水,在包装车间、颜料车间和车间主任办公室多处点火,从而引发了“6·12”洛江特大火灾(本报6月13日《泉州新闻·综合》版曾作报道)。昨日,洛江警方宣布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柯志被押解回泉州。
今年6月12日凌晨3时许,泉州市洛江区双阳镇达奇礼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突然起火,过火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该车间设备、生产原材料及车间办公室的电脑、电视等办公、生活用品被焚烧殆尽,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经过初步调查,侦查员分析,该案极有可能是一起人为的纵火案。当日上午,警方成立了“6·12”案件专案组开展侦破。经侦查,发现柯志与黄某曾与车间管理人员有过节,案发后,两人均不知所踪。办案民警在生产车间一个小组长的一本报表背后,发现了几行潦草的字迹:“狗急了也会咬人,放你一码(马),是我一个人干的,我走了。”经鉴定,这些字与柯志的笔迹相同。为此,专案组确定将柯志、黄某两人列为重要犯罪嫌疑人,并展开追捕行动。
6月15日,黄某被抓获。据黄某交代,他曾伙同柯志策划放火烧厂,但最后他未参与6月12日的该起放火案。
6月19日凌晨2时许,洛江警方获得可靠线索:柯志现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一车站附近的小旅社内。洛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将此情况通报给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请其协助将柯志扣押。当日凌晨3时许,柯志在该旅社内被南昌西湖警方抓获。19日上午,洛江警方立即派人飞赴南昌,于22日下午4时许将柯志押解回泉州。经审查,柯志对实施放火烧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6月12日凌晨,柯志为泄私愤和报复车间管理人员,偷偷溜进工艺品生产车间,在拖把的一端绑上布,倒上易燃的天那水,用打火机点燃,并将天那水、松节油等易燃品倒在点火处,共在包装车间、颜料车间和车间主任办公室多处点火,致使整个车间迅速起火,火势蔓延,酿成重大火灾。作案后,柯志从一扇事先打开的窗户爬窗逃窜,辗转三明市,而后潜逃到江西南昌。6月18日,柯志入住西湖区一车站附近的小旅社,随即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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