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依法收取费用和使用费用有哪些规定?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8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收费?答: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8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应当采取什么措施?答:由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4.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几种?答:(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即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作出行政许可的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包括书面检查、抽样检查、检疫、检测和实地检查。
85.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对被许可人监督责任的规定有哪些?答: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下来,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联网,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市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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