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键、丁德明、李松春、林振国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常委会前昨两天还分组审议了《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案)》、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我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志云、杨耀梁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市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记者杨泽伟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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