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自由行,杭州居民从今年7月1日起就可以办理了。昨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正式宣布,我市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本市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今后杭州居民前往港澳旅游、购物、访友和从事商贸活动时在行程选择、时间安排上将会拥有更大的自由度。
居民可直接申请
据了解,自7月1日起,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需签署单位意见外,杭州居民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市区在华光路35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受理,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受理。
申请赴港澳旅游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mm×33mm)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照片两张;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属于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往来港澳地区个人旅游,无须出具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此外,对于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此前办理的港澳IC卡上已标有商务、探亲、旅游其中一项签注,要求改变事由为个人旅游的,除登记备案的特定岗位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外,其他人员无须提交申请材料和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可持IC卡直接办理。
对于非杭州市户口或持非杭州签发通行证申请个人旅游的,将不予办理。
两种签注自愿选择
届时,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F”字头访问签注,签注按有效次数分为两种,可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一次有效访问签注为,签注(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停留期7天,有效次数为一次;两次有效访问签注为,签注(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次数为两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的内地居民在签注有效期内可自行往来内地与港澳地区,无须参加赴港澳地区的旅游团队。
据悉,首次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港澳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属特殊情况急需去港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再次申请网上可办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居民办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还将进一步简化申请办理手续,其中从7月1起将推出网上受理申请业务。持有IC卡和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居民再次申请赴港澳同类签注的,可登陆市公安局出入境信息网(www.hzcrj.gov.cn)点击“网上受理”栏目,依据提示进入“IC卡受理流程”,按流程步骤可完成申请。
此外,办理护照延期、变更,赴港澳再次签注以及因私赴台再次签注等四项申请,居民可到本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通讯员熊基伟郭豪陈锋见习记者胡竹林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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