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今后,北京市旅游涉外定点饭店、商店、餐馆和演出场所将不再张挂定点标志牌,并在7月1日之前全部取消旅游定点身份。同时,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等11项内容的行政许可也被取消。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其奉行的基本准则是:市场主体最大程度的自由竞争权和行政机关最小程度的行政干预权。惟有如此,才能实现市场主体在竞争中处于公平的地位,从而最终达到公正的结果。 行政机关为旅游单位张挂定点标志,则是对市场主体公平自由竞争精神的严重破坏。一个“定”字体现的是市场主体以行政权力为依托获取的垄断地位,这无疑是行政权力越界最直接的表现。当然,这也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能政府”理念的必然结果,与现代社会的“有限政府”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市场自有市场自己的运行规则,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控之下,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市场自有自己褒优弃劣的方式,只要这种方式是在公平公开的竞争前提下,行政权力就不能也不应该干预市场主体的优劣认定,因为消费者凭借市场主体提供的服务对此完全有足够的判断力,而不必由其他任何人来干预。这样,定点单位的“定”应该体现在消费者的决定权上,而不是行政机关的认定上。 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机关不再为旅游单位张挂定点标志是一种依法行政理念的回归,“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吧”,让市场本身和消费者这些对市场变化更为敏感的个体去决定市场主体服务的优劣,远胜于行政机关依靠公权力对“定点”单位的认定。 另外,行政机关不再张挂定点标志也是削减行政许可权的具体体现,这不仅可以减少因行政机关过多的行政许可权而导致的“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得公权力的“杀伤力”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有效遏制,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改变旅游单位的服务理念,把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投入到如何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上来,而不是穷于应付行政机关所谓的“定点”评比。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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