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问题剖析之一
网友:丛亚平 作者文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拥有自己的土地,曾是亿万农民一生的梦想和跟着共产党闹革命的最初动力源。共产党也最了解农民的愿望,在建国初就开展了土地改革,农民“分田分地真忙”,第一次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但随着建国后的极左路线,土地收归公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挫伤,十几年的折腾,农村经济几近崩溃。改革开放后,终于又重新放开了土地束缚,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后来又实施农民承包权30年不变,农村的经济活力又重新迸发出来。
然而近些年,正是在对农民生命攸关的土地问题上,出现了严重问题。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侵犯农民土地权利的“圈地运动”在全国此起彼伏,开发区建设滥占乱用土地现象屡禁不止。土地征占后却不能解决农村人口转移和劳动力的安置,由此引发激烈的社会冲突。因征地而失去生活来源和生活保障的农民越来越多,因征地问题而造成各省农民群体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
土地,是可以带来最庞大利润的资源之一;农民,又是中国最庞大的弱势群体。
当这两个因素同时存在时,便出现了当今中国最令人触目惊心的现象——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整体剥夺,各层权力机构和商家、企业结合,实行对弱小农民利益的无情侵占。
愈演愈烈的“圈地运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发人深思,不容忽视,也无法回避:
地方政府从批地征地中“渔利”。由于征地有非常巨大的利益可图,有关部门产生了极不正常的征地积极性。本来应该是控制、保护和监督土地不被滥占乱用的执法机关,反而成了征地拍地的积极推动者。这也是那么多的农村土地被滥占乱用甚至抛荒的主要原因。最典型的例子当属“铁本事件”,铁本公司上马大型钢铁联合项目,本是企业行为,应该通过市场化的途径取得土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是政府替它实施了征地行为。铁本项目从征地拆迁到之后补办手续,政府一路绿灯,政府为何会有如此高的积极性呢?在铁本项目的征地中,利益诱因十分明显:一是上大项目地方党委政府可以出政绩,二是出让土地政府财政可以有大收益。调查发现,铁本公司向政府交的钱是每亩10多万元,其中给农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每亩只有不到2万元,80%的利益落到镇政府钱库里,铁本征地6000多亩地政府就得到近5亿多元。政府从批地征地中“渔利”,企业从占地中获利,最终失利的只有农民。
加上我国对于征地收入的使用又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使许多征地资金可以方便地转化为官员和干部的私利,这更使政府部门对征地获利情有独钟。由于政府这种高涨的积极性,当有些法规挡住他们的路时,他们就采用“变通”手法,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绕过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再行占地之实。铁本项目所占的6000余亩农田就是这样被违规征用的。而当群众对征地表示不满时,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不惜越权行政,利用权力对不愿搬迁的农民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动用公安警力,少数农民还被判刑。“高压”征地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使农民利益受损。国家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价格仅为被征用土地一年收入的6至10倍,一般为2万元左右。这些钱远远不够农民重新建房和重新开辟生产源,甚至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保障,更谈不上发展。而被征土地并不都是用于公益事业,有不少地方在土地流转的名义下改变土地的用途,转而将土地用于建市场,办工厂,开发房地产等商业用途。主管部门用两三万元的价格征用农民土地后,又以十几万、几十万的价格向企业转让使用权,这其间的利益农民却无权分享。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现象有扩大趋势,一部分人重新返贫,生活困苦,与当地经济的飞速发展很不相称。
更令人愤慨的是,许多地方即使连那么低的补偿标准也不按规定发给农民。村镇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现象比比皆是。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份,全国共查出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竟达100亿元,加上未查出的还远远不止这个数。
土地“集体所有”成了“村干部所有”。在上海郊区农村竟有五千亩土地被占,其中过半无批文。许多水田被推平抛荒,杂草丛生,一撂荒就是两、三年。农民没地种、没工作,没补偿(只给了一点青苗费),许多家庭连吃饭都困难。一位农民拿着土地所有权证问:“原来是亩产千斤的好水田,说占就占了,也不向农民解释。我种了一辈子的地,就是弄不明白,证上说我的土地承包到2029年,而村领导说收回就收回了。政府发的土地承包权证还算数吗?”与农民的惨境相反,土地成了村干部的“钱袋”。蟠龙村的支书去年的年薪是15万多元,村主任的年收入是12万,连分管“镇保”的办事员的年收入也有5万多元,这样的村干部在蟠龙村多达19名。村委会两幢新办公大楼气派豪华,造价500多万元,村里有广本、别克等轿车3辆。村民们说,村里占了我们的地租给企业用,村领导转身以“农方总经理”的身份“代表农民”到企业里去挂名拿钱,一年光国外也去好几趟,“而我们连吃饭都成问题。”
连文明程度较高的上海市郊尚且如此,全国更是有数不清的地方存在这样的不公情况。不久前黑龙江数百户村民联名上告,也是由于村领导视土地为己有,随意发包敛财,不顾农民利益引起的民愤。由于许多乡村的民主化程度不高,征地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农民的权利常常被“公权”(集体权)剥夺,而“公权”又由“私人”(村长、主任)来行使,如果这个“私人”品质又不高,那就必须形成极其强烈的不公平:一方面是农民连最低的生活标准都不能保障,境遇凄惶;另一方面是村干部视成百万的征地款为私囊,挥霍无度。这样的不公同时还埋藏下极大的不稳定因素。
失地农民缺乏最低的的生活保障。土地对于农民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生存和生活的保障。因为征地,农民失去了长期倚赖的土地,但谁为他们未来的生活购买保险以保证其长远利益呢?部分地方试行了政府、企业、农民各缴一部分比例的办法为农民建立保险,但大部分地方的农民还没有这种幸运。
征地过程违规操作、视法规为儿戏。常州市国土局局长在反思铁本事件时承认,在土地审批上,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的现象比较普遍,下到基层进行实地巡查少,监管不力是导致事态严重的主要原因。扬中市国土局在焦化、冷轧硅钢和码头项目的土地征用中,同样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这3个项目的用地1200亩基本农田一直没有取得合法土地审批手续。大量的非法占地行为,往往通过事后补办手续,使非法用地“合法化”,甚至大量土地未征先用。
根源是农村土地所有权虚置。虽然我国宪法和土地法都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农村的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但是实际上农民没有行使权利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特别是行使出让土地的权利的,往往是乡和村的干部。依赖土地为生和最珍惜土地的农民,往往在出让土地问题上没有发言权。而这正是造成亿万农民抱尝征地之痛的根源。
这些尖锐的问题若得不到解决,不仅伤害了中国广大农民的心,损害了他们的长远利益,还会加剧干部的腐败、社会矛盾的激化,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责任编辑:李代祥)
/图片:· 全国查出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近百亿元· 依法实施征地拆迁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盛华仁: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新华时评:依法实施征地拆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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