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在3年前被人逼迫跳脱衣舞的女孩,巧遇工商人员而“虎口”脱险。3年后的近日,她来到陆川县工商局,刚一跨入办公室,她便跪下并从包里掏钱说要感谢恩人。工商人员拿出国家工商总局的“六项禁令”来谢绝了这名女子。
原来,女子名叫小楚,生活在钦州市的一个小山村里,因家庭困难,母亲受不了那种苦日子跟着别的男子跑了,扔下父亲、弟弟和她3人。屋漏偏逢连夜雨,作为家庭顶梁柱的父亲,在母亲走后不久就病倒了,使原本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2001年2月,一名男子来到村里,说是招女孩当演员,每月收入不菲。想着贫困的家庭,想着找钱为父亲治病,小楚就这样跟着那男子走了。原来,所谓的歌舞团只不过是个草台班子而已,为吸引更多的看客,老板每天都要逼迫小楚跳脱衣舞,稍不听从,就挨打,这伙不良之徒还对她进行24小时监控,小楚除了上台表演外,其他时间都失去了自由。一个多月过去了,小楚向老板要工资给父亲治病时,老板一口拒绝,更可怕的是,她晚上还要和那些男人混居,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2001年夏天的一个早上,小楚趁老板他们还没睡醒就偷偷逃了出来,庆幸的是,她遇上了正赶往单位上班的一名工商人员。
获悉小楚的经历后,工商人员感到事态严重,马上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带小楚到派出所报案。后来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击,捣毁了这草台班子。当晚工商人员安置好小楚,并于次日为其买好车票送上返乡的班车。
这件事很快在大家的记忆中消失了,三年后,小楚登门言谢,才激起了工商人员的思绪。令工商人员欣喜的是,眼前的小楚已经成熟,她说:“那年,她回去后向亲戚朋友借了点钱,开了家废旧收购店,生意还可以。现在她已成婚,身上也有积蓄,想到当初要是没有工商人员的帮忙,就没有她的今天。如果不来表达一下她的心意,她心里不踏实!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宋勇刘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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