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艳)第二届奥林匹克艺术节闭幕式暨北京2008年残奥会会徽发布仪式今晚在中华世纪坛举行。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参加今晚残奥会会徽发布工作的人员都已签署了《保密承诺函》。
按照《保密承诺函》的要求,未经北京奥组委明确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残奥会会徽、宣传工作或与宣传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数据或材料;无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残奥会会徽、宣传工作以及与宣传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数据或材料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市场开发或宣传活动。
如果承诺人违反规定,导致奥组委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奥组委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奥组委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措施保证奥组委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奥组委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会徽发布前已注册商标
本报讯(记者侯艳)昨天,记者从北京奥组委获悉,北京残奥会会徽发布前,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已在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三地为会徽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上述申请均已被三地的商标注册机构受理。
北京残奥会会徽于今年6月25日获得国际残奥委批准后,奥组委就依照既定方案开展了紧张、有序的注册准备工作。7月9日,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了北京残奥会会徽特殊标志申请登记表。当日,又通过代理机构分别向香港和澳门商标注册机构同步提交了该会徽的商标注册申请。
据介绍,北京奥组委是北京残奥会会徽的权利人。北京残奥会会徽申请特殊标志登记后,对于未经北京奥组委许可擅自使用与该会徽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擅自制造、销售该会徽,或将该会徽用于商业活动,或给北京奥组委造成损失的其他行为,北京奥组委可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向工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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