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法库县的周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儿:她从沈阳站打出租车到长客总站,以往的车费在20元左右,这次却被“宰”了,花了31元。
10公里路收了31元
据周女士讲,7月13日下午2时许,她从沈阳站乘一辆车牌号为“辽AG4483”的出租车到长客总站。因对沈阳市区的道路并不十分熟悉,她没有注意行驶路线。到了目的地才发现,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竟是31元,而以往此段距离乘出租车的车费是20元左右。司机解释说开了空调,要收取一定的空调费。周女士并不认同这种说法,双方发生了争执。周女士要求司机出示驾驶执照和出租车监督卡,司机却以“驾驶证被警察扣了”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
周女士只好在索要乘车发票后付了31元车费。
出租车公司要调查
记者采访了当事车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公司张经理表示,公司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向车主了解情况。按照车主的说法,他雇的这名司机有时会故意绕道行驶,车主已对他进行多次批评。对于周女士的遭遇,车主表示一定会调查清楚,给公司和乘客满意的答复。
张经理说,事发后他已和周女士取得了联系,以公司名义向她赔礼道歉,并答应周女士可以随时来公司,凭发票办理退款手续。至于司机“驾驶证被扣”的说法,经调查,公司确认司机当时随身携带了驾驶证和行驶证。
遇此类情况可直接投诉
据了解,出租车故意绕行宰客,经查证属实的,执法部门将对运营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市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索要并保管好乘车发票,记住车号,直接向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后,将对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见习记者母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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