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华侨报报道,在昨日出版的澳门特区公报第二十八期第二组,刊登澳门特区政府对多名官员的职务委任及续任批示,摘录如下:
据一七五/二00四号行政长官批示,社会文化司长崔世安获行政长官委任,担任第二届亚洲室内运动会澳门组织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的澳门特区股东代表职务,执行该职务不收报酬。
据第一七四/二00四号行政长官批示,任命下列公共实体的代表为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的投资委员会之组成成员,为期一年,由今日起生效。
(一)主席:李炳康(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二)常务委员:李灿烽(土地工务运输局)、杨宝仪(经济局)、孙家雄(劳工暨就业局);
(三)非常务委员:张素梅(民政总署)、刘玉叶(财政局)、陈绮华(卫生局)、白文浩(旅游局)、EuricoLopesFazenda(消防局)。
据六六/二00四号经济财政司长批示,委任丁连星自今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继续担任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员会主席职务,为期一年。
又据六七/二00四号经济财政司长批示,委任潘志辉(中文译名)自今年八月十六日,继续担任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员会委员职务,为期一年。
据经济财政司长批示,陆洁婵担任经济财政司长办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自今年九月十七日起续期一年。
据保安司长批示,副警务总监马耀权,以定期委任方式续委任为治安警察局副局长,为期一年,并由今年六月二十三日起具有追朔效力。
据澳门特区卫生局通告,卫生局局长瞿国英委任以下人士为医疗活动申诉评估中心(申诉中心)成员,由今年七月四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主席:谭锡勋医生;
委员:吴永礼医生、李家洪医生、黄伟杰医生。(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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