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入住前应盯准《竣工备案证书》
本报讯 (记者张艳红)住宅建筑主体验收合格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顺利入住?近日,位于省会东南的新天地·自然康城购房者遇到了这样的困惑:部分购房者乔迁新居,还有一部分购房者认为没有竣工验收证明,拒绝入住。
近日,省会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新天地·自然康城住宅小区(一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于7月初通知他领钥匙。高先生一再要求开发商长安区城建开发公司出示住宅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开发商始终拿不出来,但称手续肯定没问题。他据此认为,住宅未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不符合交房条件。
7月15日上午,记者以看房者的身份来到新天地·自然康城售楼现场,要求看一下竣工验收材料。售楼员把记者领到售楼大厅的一排公告栏前,十几页《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分三行张贴,每栋楼一页。记者要求其出具《石家庄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书》(以下简称《竣工备案证书》),售楼小姐想了想,说:“对不起,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下午,记者到石家庄市建设局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主体结构验收记录》不能说明房屋符合入住条件。竣工验收是整体验收,主体结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包括门窗、外墙装修、水、电、暖、燃气等附属工程和隐蔽工程。这些工程中如果有一项出现问题,即使主体结构质量再好,购房人也无法正常居住和生活。为维护购房人的权利,《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交房前,建设部门不仅要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审查,对规划、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认可文件同样要进行审查。全部合格即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出具《竣工备案证书》,准予交房。他认为,只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竣工备案证书》才能证明住宅质量通过竣工验收,业主可以顺利入住。截至记者采访时,建设部门并未收到长安区城建开发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此,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总会计师许峥解释说,是因为项目建筑商河北瀛源建筑公司因工程结算问题与其发生纠纷,拒不交出竣工图纸、施工日志等相关材料,致使项目无法进行竣工验收。7月19日,该公司一位副总已向石家庄市质监站咨询了竣工验收的相关事宜,规划、环保、消防等审查资料也正在准备之中。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开发商未经竣工验收即将住宅交付使用,客观上造成了延期交房的违约现实,由此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商依法承担。对此,许峥表示,如有购房者愿意在竣工手续办齐后再入住,开发商会按购房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