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庭里安排了法警值班,增加了安全警报设施以及可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设备,这就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为防止当事人闹庭,保证法官安全而新设立的安全法庭。近日,二中院安全法庭首次在一起民事案件宣判过程中启用,曾经闹庭的当事人碍于安全法庭的威慑,再没出现过激言行。
据了解,近期少数案件当事人在参加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因对案件审理不满,不顾法庭纪律,公然当庭起哄、闹事,甚至辱骂法官、出言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二中院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后,决定从全院法庭中抽出两个法庭作为安全法庭使用,法庭里安排了法警维持秩序,并安装了安全警报设施及录音、录像设备。
二中院首次使用安全法庭顺利宣判的是刘某等人与北京市某公司租赁合同上诉一案。刘某等人因多次不按时缴纳房屋租金,被某公司告到丰台法院。法院判决刘某等人缴纳所欠租金及违约金。宣判后,刘某等人不服,向二中院提出上诉。此案在二中院审理期间,刘某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曾组织近百人旁听案件审理。庭审过程中,代理人情绪激动,用煽动性言辞强烈要求对某公司出示的权属证明进行司法鉴定。二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案件宣判前,为防止当事人再次闹庭,二中院经慎重考虑,决定使用安全法庭。刘某一方碍于安全法庭的威慑,没有再采取过激的言行,使得案件得以顺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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