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他曾创造了一个银行业的“神话”:在一个月内吸储一亿元企业存款;然而不久之后,其中4000万元竟然“蒸发”了———
本报讯7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法庭。原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盛京支行客户经理唐相庆、原辽宁省证券公司职员李宁阳和以拉贷款著称的锦州无业者姜明海被判处死刑。3人不服,提出上诉。然而,被他们移出并消失的4000万元银行存款形成的巨大黑洞,正紧跟在他们身后,吞噬着他们生的希望。
12%的高利息吸来一亿存款
2002年,唐、李、姜3人相识之后经多次预谋,以给银行吸收存款、增加营业额为由,拉入单位存款,并设法将存款转出。2002年7月,身为客户经理的唐相庆以12%的高利息为诱饵,诱使沈阳几家单位相继存入该银行人民币1亿元。
年仅35岁就能揽到大储户,唐相庆一时间成了银行的“能人”。但谁也没想到,从2002年9月25日起,整整22天时间里,唐相庆“人间蒸发”了。银行领导感到问题严重,立刻冻结了他负责的账户,并对他负责的账目和业务往来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由唐相庆吸储到账的1亿元企业存款中,4000万元已经从账户上消失了!
部分赃款去向成谜
这是一起罕见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大案。沈阳警方经过近一年的侦查和追捕,走访了50多家金融单位,寻访全国多个省市,才将3名被告全部缉拿归案,并追缴返还人民币700余万元,美元15万余元,澳元3000余元,股票、房屋、手表等估价290余万元,公司设备等估价690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身为客户经理的唐相庆利用工作便利,将几家公司办理开户时留下的印鉴卡复印后交由姜明海伪造。2002年7月至9月间,唐相庆利用伪造的公章和法人章,加盖到为转款而事先购买的乙类转账支票和汇票上,伪造支票,将4000万元人民币转入事先联系好的公司的银行账户上,之后3人各找门路,将4000万元提现,少部分开出支票,分别被3人用于支付高额好处费、还债、搞投资经营、购买车辆房屋等。后3人分头潜逃。
据公安机关证实,唐相庆提出数百万元,清偿了所有的债务。之后,姜明海携带1000多万元的汇票到苏州兑换现金,支付12%的高额利息给拉存款的中间人。2003年7月,姜明海购买了一辆价值16万元上北京牌照的“欧宝”轿车。李宁阳则携50万元人民币和8.5万美元与女友逃至抚顺市躲藏。
法院认为,3人均犯票据诈骗罪,虽在犯罪过程中分工不同,但均起主要作用,均应认定为主犯,故依法判处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银行:警惕职务犯罪
“金融才俊”唐相庆和年仅28岁的李宁阳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姜明海只有初中文化,80年代便下海经商,批发过鱼虾,当过煤商,一生的奋斗也断送在这个案子上。
此案虽然耸人听闻,但在近年来的银行界并非罕见。互联网上稍做搜索,关于银行职员职务犯罪的新闻竟达3万多条。来自北京市二中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该院过去5年审理的重大金融诈骗案件已造成国有单位数十亿元资产损失,很多案件中被骗的都是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检察机关认为,银行管理上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是银行职务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银行在账、款、章、证四大业务操作上,对重要岗位管理及规章制度的落实上有待加强,同时要加大对易发案部位及重要岗位的稽核检查力度。在人员管理上,银行存在重业务水平,轻思想素质,特别是缺少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的现象。同时,面对诱惑而产生的心理发育滞后造成的年轻人犯罪问题,也必须引起重视。(孙智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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