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名冒充警察在群众中大肆进行欺诈活动的犯罪分子赵某,被昆明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3年1月20日,某公安大学学生赵某到昆明铁路公安处昆明站派出所实习,才实习了5天,便因倒票被昆明火车站派出所治安队抓获,赵某也因此被派出所解除了实习。4月16日,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询问赵某在不在派出所。来电称赵某持该派出所的警官证,以帮他介绍就读警校为名,向他收取好处费1000元。此事引起了昆明站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刑侦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走访,刑侦民警将赵某抓获,并从其住所内收缴昆明站派出所刑侦民警证4张,三级警司警衔、领花、胸牌、警号各一副,以及99式警服一套。
在昨日的庭审中,赵某对自己私自制作昆明站派出所刑侦民警证件,冒充昆明站派出所民警,分别向昆明某中学学生马某和云南某大学学生吕某诈称自己有关系,只要每人花1000元就可以介绍他们去警校就读,以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悔。昆明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遂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处。
陆勇 杨赋 杨凡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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