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讯
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200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转发了该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解决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问题。
《意见》指出,各地既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力度,决不允许出现违法批地、占地行为,又要积极想办法,在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做好“解冻”后的报批准备上下功夫,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冻结”对我市项目建设的影响,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支持项目业主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解冻”后,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能立即启动,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批准。为此,项目业主和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10月底前高质量地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准备工作。项目业主必须取得项目的立项批复和初步设计方案批复,依法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按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同时将“备案”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编制完成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告和编制落实“一书四方案”等工作。《意见》最后要求加强规划和供地管理,努力盘活存量土地,解决当前建设项目急需用地问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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