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康庆)开放的实验室、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场馆想拥有“成都市科普场馆”称号、享受税收优惠和专项补助吗?那快去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申请命名———昨天,市政府已正式同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科普场馆命名工作的通知》。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整合全市各类科普教育资源,首次在全市开展科普场馆的命名工作。
八种类型的场馆可申请命名
据了解,此次市级科普场馆的命名包括八种类型的场馆,分别是:
各类科学技术博物馆(包括科技类博物馆、天文馆、水族馆、标本馆和设有自然科学内容的综合博物馆)、科技馆。
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馆、站)。
科学公园(动植物园、科学游乐园类)、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人文景点、古代文明及历史遗迹。
图书馆、文化宫、青少年宫。
开放的实验室、工程(企业)技术中心、现代化工程技术生产线及大型工程技术设施等以科学技术为主题的场所。
综合性场馆、企业中以科普教育为主的专题场点。
专业科技示范基地或科技园区。
需要进行评定的其他科普场馆。
申请命名有三个条件限制
同时,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有关人士强调,申请“成都市科普场馆”有以下几个条件限制:
要有固定的科普展览、活动场地。科普教育活动场所一般不少于3000平方米,属教育、文化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
要有长设科普工作机构并配有专职科普工作人员(如专职、兼职、示范工作人员等),并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活动。
要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一定的科普设施、器材,有固定的开放时间,累计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市级科普场馆的权利和义务
业内人士指出,市级科普场馆的权利包括:市政府将设立科普场馆活动补助专项资金对其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还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但与以上权利相对应的,它们也要承担多种义务。这些义务主要有:大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教育活动,每年的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以及一些重要的纪念日,都应结合实际,开展至少1—2项的重大科普活动,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等。
目前,市科技局已开始全面接受科普场馆的命名申请,若场馆的各项申请条件合格,通过评审后,将由市政府授予“成都市科普场馆”称号,颁发《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场馆证书》,并向社会公布。据悉,命名申请工作将在8月31日结束。咨询电话:8664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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