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由阆中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在阆中市第二看守所“6·6”暴力越狱事件中,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的4名犯罪嫌疑人,于4日在阆中市法院开庭公开接受审判。
这4名对阆中“6·6”暴力越狱案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是:三级警督,看守所长彭壮言(男,39岁,6月12日被刑拘,6月22日被逮捕);三级警督,看守所管教民警宋传双(男,38岁,);二级警督,看守所管教民警侯元政(男,57岁);二级警司,看守所管教民警徐华(女,35岁)。
多媒体示证指控犯罪
公诉人首次将检方依法录制的视听证据,通过多媒体视听系统向法庭进行了展示,并出示了案发当天的现场记录,宣读了大量的证人证言。
庭审中,彭壮言、宋传双、侯元政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服法,并一再恳求法庭从轻处理。辩护人先后以彭、宋、侯过去一贯表现好,“6·6”事件系暴动越狱,案发后侯元政奋力阻止在押人员脱逃为由为其作了应予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
律师作无罪辩护
徐华及其辩护人作了无罪辩护,其理由是:监区大门本经常不锁,6月6日给在押人员开晚饭未锁,徐华不应承担直接责任。检察官却认为,监区大门经常不锁,已严重违犯了看守所的管理规定;平时存在监区大门不锁的违规行为,不能说6月6日在押人员开晚饭也就可以不锁;而正是6月6日下午5时20分,徐华在执警过程中未按规定锁上监区大门这一失职行为,给在押人员暴动越狱留下可乘之机,使越狱逃犯顺利脱离了监区。
当日,阆中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机关的300多名干警参加了旁听。干警们一致认为,通过旁听,受到了一次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制和纪律教育,表示一定要吸取彭壮言等人的教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整个审判活动一共持续了6个多小时。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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