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刘正金通讯员沈霁)荆门市盐池镇一项投资数百万元的重点扶贫工程,投产两个月后便因亏损严重被迫停产。审计部门调查认定,亏损原因系决策失算和经营管理不善。日前,盐池镇镇长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镇长郑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荆门市盐池镇山地资源丰富。为让山区居民早日脱贫,该镇大力推广黄姜种植,并于2000年向有关部门申报盐池皂素厂黄姜种植及加工项目。立项过程中,该镇报称当地有2万亩黄姜种植基地,可年供黄姜5000吨。
2001年初,计划总投资800万元的皂素厂正式投产。该厂设计年产皂素50吨,预计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利润288万余元,两年后还清农业开发资金,3年后收回全部投资。
然而,两个月后,该厂仅实现经营收入43万元,便因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而严重亏损,不得不停产关闭,结果导致财政部门累计投入的320万元仅收回20万元,长期借款300万元也无法归还。
荆门市审计部门今年就该项目进行效益审计,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违纪违规资金达12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15%;同时,审计部门与农业部门实地测定,该镇黄姜基地三年发展后也不足万亩,年产量仅4000吨,远远不能满足每年所需黄姜7500吨的设计能力;此外,按当时市场价计算,该厂共需流动资金1800万元,而立项报告仅安排300万元,决策严重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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