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某些执法部门面对媒体,常常振振有词,“一经举报查实,如何如何”,当某件事没有做好,出现问题时,往往又用“没人举报,不知道”来搪塞。这种等靠群众举报的思想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一是让人产生了民不告官不究的误区,二是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执法部门的惰性,这值得重视。
信访举报作为群众监督的一种手段,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程维高的落马到山西繁峙矿难,再到劣质奶粉等等,许多贪污腐败、违法乱纪、坑害百姓利益的人和事,最初往往都是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后才引起了重视。据报载,某省去年查处的大案要案80%来自群众举报,这都能说明问题。这些事虽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也给人们留下了一些疑问和遗憾:为啥这么多案件是群众举报出来的?执法部门哪里去了?难道没人举报就真的发现不了?
笔者并没有贬低执法部门的意思,但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作为执法部门,其能动性应该是第一位的。如果等靠群众举报,那未免有本末倒置之嫌,与法制精神和客观规律不符。群众举报毕竟是有限的,它显然代替不了执法部门的功能。另外,群众举报往往还要冒很大的风险,搞不好反而给自己惹来很多麻烦,不少人不愿、不敢举报。当没人举报时,并不能说明就没有问题,而等举报了再去查处和追究,又往往是马后炮。
笔者以为,监督不能等靠群众举报,然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如果执法部门把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转变思路和作风,主动介入,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很多悲剧就不会发生。
(群 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