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黎明)小医院动辄给病人开颅、肾移植、心脏搭桥等,常常引起医疗纠纷。省人大代表陈怡霓认为,这是小医院一哄而起不受限制地引进技术、人才而引发的后果之一,她建议对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进行立法。近日,省人大表示,正拟对这一情况进行调研,将可能纳入立法计划。
据介绍,广东目前已通过行业自律的途径,组织对开展心脏、肝脏和肾脏移植的医疗单位实行准入制度,而且还实施了准入评估。但一直没有将该制度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来约束,效力不大,个别拒不接受准入标准的医疗单位,甚至会质问有何法律依据,从而使这项工作几乎无法奏效。陈怡霓表示,市民对高质量的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广东在全国范围内首先提出高难、新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有很大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表示,对代表建议深表赞同,并表示对医疗技术实施准入制度是国际惯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认为,为规范医疗卫生技术准入制度,进一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订相应的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是有必要的。
据介绍,省人大拟组织有关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先行调研,对医疗卫生技术的准入是否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如何实行行业管理或由市场调节,以及对医疗机构的要求,对技术本身的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论证。再根据实际,就制定政府规章或立法提出意见,纳入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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