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卢道明
通讯员 彭 力
本报讯昨日上午9时,南宁市市政局对东葛路延长线上“家棚”酒家门前人行道上的静态车辆停放点进行划线,这是该局第一次在人行道上划定静态车辆停放点。随着静态车辆停放点的划定,众多商家终于有机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合法静态车辆停放点。这不仅给商家和顾客提供了方便,也标志着南宁市对静态车辆的管理已从单纯的处罚晋升到管理和规范的多元化服务模式。
8月中旬,《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将违章静态车辆处罚额度提高到最高处罚200元。但在南宁市私家车辆急速增加的今天,单纯将管理模式停留在处罚上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经过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认真调查和主管局的严格审批,市政局将在人行道上划定静态车辆停放点。
昨日,南宁市市政局副局长刘正华在划线现场对记者说,划定静态车辆管理停放线必须遵循四个原则,首先必须遵守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原则,划线是为了更好地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静态车辆进行管理;其次必须遵循促进南宁市经济建设发展,为商家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在商家通过审批后,市政局将尽快为其划定停放点;第三是遵循划定车辆停放点不能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原则,为过往行人留出足够的通行空间,不允许占用盲道,所在地属本单位用地红线范围之内;第四是遵循不损坏市政设施原则,凡路面上存在路灯、消防栓、垃圾箱等市政设施的,不允许设置车辆停放点。
刘副局长还表示,主动向市政局申请设定静态车辆停放点的单位,在经过审批后,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考虑适当拓宽部分单位停放车辆划线范围。假如在实际划定过程中,有意愿要对静态车辆停放范围进行追加的,可在满足前面提到的四个原则的前提下,先在现场扩大划线范围,再二度进行申请补办审批手续。
据了解,南宁市目前共有75个单位通过了审批。近期市政局将从新城区开始,陆续对这些单位人行道上的静态车辆点进行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