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辉、通讯员李国清、陈群安报道:全国模范法官于昌明、唐汉华先进事迹报告会昨日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省直政法机关单位代表及武汉市两级法院的1000余名干警聆听了报告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省委副书记黄远志分别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郑少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文源,省政协副主席胡永继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昌明刻苦钻研法学知识,努力提高审判工作水平,通过不懈追求,取得法律研究生学历并用所学知识指导审判实践,在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唐汉华立足审判工作岗位,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作斗争,生命不息,工作不止,不幸病逝在工作岗位上。今年2月,唐汉华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姜兴长指出,全国模范法官是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进典型。
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要向他们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进取心,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黄远志要求全省广大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争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要像于昌明、唐汉华那样,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要求,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找准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要以他们为榜样,争做维护司法公正的模范,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维护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