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刘洪智 通讯员 鲁从阳 赵志涛)从8月20日至9月底,济南市公安局将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盗卖、收购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并设立了有奖举报电话。
公安、工商、城管、市政、供销社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卖收购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的通告》。要求所有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企业、站点立即停止收购各类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进行自查清理,并在8月27日前分别向所在地派出所、工商所报送自查清理结果。所有无照或超经营范围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凡售卖废旧金属的企事业单位,需持有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个人拾捡的废旧金属,需持有街道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凡售卖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的企事业单位,需持有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站点售卖,严禁非指定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站点收购。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可以收购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的企业、站点,在收购废旧金属和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时,必须查验并如实登记向其售卖的单位名称和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以备查验。对于违规从事废旧金属收购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举报或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奖励200元;对举报被盗井盖销赃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奖励300元;对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盗窃井盖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元。各部门举报电话是:济南市公安局:110;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59888;济南市市政公用局:12319;济南市供销社:793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