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上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上海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同意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提名,授予两美籍人士“上海市荣誉市民”称号(《解放日报》8月20日今日要闻版)。读了这条不满百字消息,笔者在为这两位外籍人士高兴的同时,也不禁有了一点想法:即有关部门为何不把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理由也告诉社会公众。
人们知道,“荣誉市民”是用来授予一些对当地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有贡献的外来人士的一种荣誉,有的地方政府在颁证仪式上,往往还要授予其“金钥匙”,以示其隆重。这些,在以往的消息报道中,公众也已经有所了解。可想说的是,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与颁证仪式中,似乎往往只满足于“荣誉市民”称号授予的消息发布,而相比之下,很少有将相关的授予理由公布的。因而在此情况下,一些市民也只知有哪些外来人士被授予了“荣誉市民”称号,但对这些外来人士到底是为何得到了这个荣誉称号,具体又对当地的经济、文化等发展作了哪些贡献,似乎也仍然不能了解。而这些现象的产生与存在,应该说,又是与现有相关部门在此工作中的缺陷离不开的。就拿上述的这次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来说,在上海有关方面所公布的消息中,众多的市民也只能了解到得到荣誉称号的是两位美籍人士,而其它情况却尚在“无知”状态。应该说,这也是一种不正常的情况。
虽然从表面上看,是否公布外来人士在当地的贡献似乎只是一个工作程序问题。但是,我们如能将公布与不公布作一番比较的话,那就可以发现,如将相关的“贡献”,也就是把授予理由公布的话,那就会使社会公众了解的基础上,对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工作增加认同感,长此以往不仅能有利于投资环境的改善,而且也能促进政府与市民在日常社会管理中的良性互动。
所以,在社会与经济走向全球化的今天,以后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士来到国内,“荣誉市民”也同样会越来越多,这肯定也是一件好事。但对有关部门来说,要把类似授予“荣誉市民”的好事办好,还要把眼光放得远一点深一点,而只有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才能把工作做得好上加好。当然这不仅是指上海,也不光只是授予“荣誉市民”的工作,其实对其它地方,对其它工作,其中的道理也同样存在。因此,笔者想建议有关部门:把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理由也告诉公众!(稿源:红网)(作者:周义兴)(编辑: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