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求告无门,银行有钱却贷不出。这一矛盾将会随着再担保机构的建立而有所缓解
■ 文/本刊记者 黎 力
正如国内许多其它的中小企业的老总一样,王先生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他几年前创办的企业如今规模和实力正在逐渐扩大,但与这种令人欣喜的局面极不相称的是,他所面临的资金短缺的问题也变得更加严重了。
“企业发展需要更多的钱,但银行对我们这样的中小企业却显得很吝啬。”王先生抱怨说。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只拦路虎。
幸运的是,类似王先生这样的抱怨并没有被忽视。6月中下旬,从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传出的一条消息表明了政府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北京市发改委在牵头组建北京市第一家再担保公司。“目前正在具体地完善,并将尽快组建起来。”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李世奇对《法人》表示。
再担保机构就是为现有的担保机构提供保证的机构,它们的存在能进一步稀释担保企业的担保风险,使现有的担保体系更加完善。
成立再担保公司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些再担保机构的保证,中小企业将更容易获得银行的信任,从而更容易从银行手中获得它们想要的资金。
而在此之前,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银行,都对如何更好地化解贷款风险倍感头痛。
两难困境
中小企业是推动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项截至2002年底的统计表明,北京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4816户,其中中小企业(不含私营个私经济)24778户,占工业企业总数的99.7%;工业企业的增加值、销售收入、利润,中小企业分别占68.7%、63.6%、75.9%。
但是,对于这些正在发展壮大、亟须资金支持的企业,银行的支持却显得并不到位。
“北京市有90%以上的中小企业得不到或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北京市发改委一位人士说。
这种局面的出现,与北京市担保体系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说,给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相对比较大,而现在的担保机构又很难提供有力的担保,因此我们在放贷的时候会比较谨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邢女士对《法人》说。
她表示,担保公司准入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获得工商局注册即可,因此银行不敢轻易信任担保公司,如果出现担保公司无法代偿,银行只能背起这个“黑锅”。“其实银行对于放贷业务是很看重的,只是必须在控制贷款风险的条件下进行。”邢说。
中国再担保制度的设计者、中国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人、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陈洪隽向《法人》介绍说,由于缺乏再担保机构,不仅单个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严重受限,而且也造成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不协调关系,所以,在各地担保实践中,许多担保机构不仅放大倍数低于2,而且还要承担100%的连带保证责任。
国内担保机构资金的放大倍率只有2.53倍,日本已经做到60倍。放大倍率偏低既说明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运作处于初期,比较重视稳健原则,同时也暴露出银行制度存在障碍,再担保机制还没有形成。
一方面大批的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而另一方面却是银行有钱贷不出,银行和企业双方都盼望能有一种既可规避银行的信用风险,又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来源的方式。
“这就是我们成立再担保机构的目的。”李世奇说。他表示,政府通过成立再担保机构,可以有效分担现有担保企业的风险,从而使它们能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在许多发达国家,再担保已经作为政府扶持担保业的一种手段成功运营。以日本为例,再担保机构一般可为担保机构分担30%的风险,即出代偿后,可分担30%的代偿金额。
政府力挺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张利君用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来形容担保和再担保之间分散风险的关系:“再担保就好比将原本集中在一个‘担保篮子’里的鸡蛋分装到几个‘再担保’篮子里去。”
据悉,就算像首创这样拥有2.2亿元注册资本金的大型担保公司也在密切关注着再担保政策的出台。因为无论是拥有多少资本金的担保公司,其资金放大倍数与绩效评估是密不可分的。再担保机构的诞生在硬件上可以增加资金的放大倍数,“有更多的篮子才能稳妥地放更多的鸡蛋”。
而中小型担保公司对于再担保的出台显然更为兴奋和迫切。
“我们肯定特别欢迎。”位于大兴区的北京科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刘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对《法人》说。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500万,正是李世奇表示过要重点扶持的“中小型担保公司”。
对于再担保机构的设立,大小担保企业一致叫好,其原因不仅仅在于再担保机构能帮助它们稀释风险,更重要的是其浓厚的政府色彩给它们带来的“安全感”。
刘经理表示,担保本来就是利润不高的行业,尤其面对中小企业的担保,风险大、资本金不足都是小型担保公司担忧的问题。
“政府扶持建立再担保机构是再合适不过了。”他说:“如果没有政府做后盾,恐怕很难维持下去,现在的政策是国家对银根控制较紧,如果不是关系好,资历好的担保公司银行都不放款(担保)。”
刘所在的公司只在大兴做业务,“因为我们跟这里的银行关系好,但出了大兴就不敢保证了。”他说。但有了再担保机构,他们的业务范围就可能扩大了,因为银行对担保机构信心会增强许多。
北京某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负责人表示,在保证金加大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会“有更大的商榷余地”。
但是,再担保机构也并非免费午餐。虽然从目前国外的情况来看,再担保机构大多数是政府出资,作为一种政策性机构存在。“但是在国内,由于政府资金有限,一定程度上拿不出那么多的资金,所以只能暂时采取以商业性公司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李世奇说。
他介绍,目前有两种方式可以成立再担保公司:一是独立组建;二是在原有的政府出资的现有担保机构基础上改组而成。但是,“再担保机构是肯定能够享受担保机构所享受到的所有政策性支持”。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担保公司主要享受以下两个政策性支持:一是业绩良好的面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支持;二是代偿补偿机制的实施,这是指当代偿发生后,政府给予担保公司一定的补偿,如果代偿金额较小,可以全部补偿,如果金额较大,会酌情分配补偿数额。
根据以上条款,国家明文规定,只要是再担保机构,都可以享受到与担保机构同样的政策性支持,而无须再另外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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