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刘墨非李晨光)昨天是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记者了解到,由于尚未接到市卫生局的具体文件,北京多家大医院和小诊所都在沿用老处方。而大医院因为内部管理比较严格,处方的字迹比较清楚,所开药物的用法、用量等内容书写比较全面,而个别小诊所里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东直门附近的某诊所看病时看到,医生们开的处方都是白色的,处方上的字迹约有一半儿记者看不明白。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医生勉强把各种药品的口服量写在记者的医疗手册上,具体的用法则以口头嘱咐的方式代替。主治医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更改处方的颜色,但是,处方及其书写内容、方式改革的政策出台,她通过媒体已经知道了。
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记者看到医生使用的仍然是老处方,分别为蓝、绿、粉、白四色,分别是医保、公费医疗、毒麻药品和普通四种处方。医院医务部李主任告诉记者,由于尚未接到北京市卫生局的文件,医院的处方管理还沿用了以往的规定,但医院各科室都已经开始学习和了解新的管理办法。一旦新的规定下发,医院就可按照新的管理方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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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处方中不得再使用“遵医嘱”等模糊字句,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处方药量一般不超7天。办法同时规定,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处方与本办法不符的,可以使用到200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