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贵民)9月7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安寿险分公司退休干部陈国珍批准逮捕。
陈国珍,女,52岁,四川德昌县人,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2002年8月,省反贪局在查处原西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永明(已判刑)受贿案中,发现其妻陈国珍涉嫌共同犯罪,于2002年12月18日决定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由于陈国珍外逃,即通过省公安厅上网通缉。今年8月19日,上海公安黄浦分局将陈国珍抓获,8月24日,省检察院对陈国珍执行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现初步查明,1996年,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时,该公司为感谢杨永明对公司股票上市所做的工作,当年9月答应给杨永明内部职工股票2万股,杨永明告知其妻陈国珍,并让陈去达尔曼公司办理内部职工股变更手续。由于该公司内部职工股数据已刻入光盘封存无法变更,公司答应等三年后内部职工股上市时再给杨永明,但陈国珍担心到时候承诺不能兑现,便让杨永明催促将股票提前在黑市出售,直接将钱给他们。无奈之下,达尔曼公司于1998年4月,将2万股股票在黑市抛售,扣除本金后把获利的41万元交给了杨永明,杨回家告知并将钱交给陈。后陈将其中25万元存入个人股票账户,余款用于家庭消费。
检察机关认为,陈国珍利用其夫职权之便,伙同其共同收受他人贿赂41万元人民币,已涉嫌构成受贿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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