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治新报记者 胡江宁 通讯员 宋秀阁 刘敏秦跟有高勇)昨日下午,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对感染艾滋病毒的故意杀人犯胡国华、范淑娥以注射的方式执行了死刑。这是我区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胡国华、范淑娥均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打工人员。2002年5月1日范淑娥与田某订婚后不久,便与胡国华通奸。今年1月20日,胡、范经过密谋后决定杀死田某。次日晚,范、胡将田灌醉后,将田诱骗至大武口区北沙湖中间一土堆后面,胡国华将事先准备好的汽油泼在田的身上点燃,随后又用菜刀向田的胳膊、头颈部连砍数刀。后将田的尸体掩埋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范淑娥、胡国华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4年5月24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国华、范淑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6728元。一审宣判后,胡、范二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由于胡国华系艾滋病毒感染者,范淑娥与胡国华有过性行为,为了防止艾滋病毒传染和扩散,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在请示自治区高级法院后决定采用注射的方法对这两名罪犯执行死刑。
为了确保注射执行死刑的顺利进行,石嘴山市中级法院成立领导小组,与公安、检察、疾控等部门进行协调,制定了实施方案。专门定做了注射执行死刑床,购买了执行人员防护用品、野外注射执行死刑需要的帐篷及其他用品。昨日下午,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先后对两名罪犯采用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执行过程非常顺利。经法医确认两名罪犯死亡后,两名罪犯的尸体被送往银川市殡仪馆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