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钼矿风波”因在国家有关部门全面介入调查后趋于平静之际,媒体的报道又把三岔子钼矿推到风口浪尖。
到底谁是违法者?同一矿床批准两个采矿许可证是“一女二嫁”还是另有原由?
记者就此事深入吉林省进行详细采访后发现,正如一位律师所言:这件事情最好由一个具有技术实力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否则很难短期解决。
8月17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下发一个会议通知———请于8月19日到全国工商联参加“民间投资与法治环境座谈会”,并口头通知,会议将涉及吉林省“钼矿风波”。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胡德平、谢伯阳参加了会议。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会议上,到会的近20名专家言辞激烈,旨在讨论民间投资与法治环境的座谈会,从一开始就走了样,问责吉林省和有关部门联手破坏民营企业投资环境成为会议的主题。
主持人的开场白开宗明义,目前民间投资法治环境亟待解决“三大问题”,一是立法方面不完善、不配套;二是司法方面的不公正、不平等;三是某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等。并表示希望大家通过对吉林“钼矿风波”案例的分析,来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民间投资的法治环境问题。
“确实如主持人所说的一样,民营投资刚刚出现一点利好消息,一些不和谐的情况便随之而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办公室主任孙公麟第一个发言就把矛头直指吉林“钼矿风波”。“我们光彩事业的企业家两年前应当地政府的邀请,到目前中央正号召要振兴的老工业基地吉林去投资,他到那里投了2400万元开一个钼矿,结果矿挖出来了,就出现了一些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此前,几家在企业界比较有影响的媒体曾对“钼矿风波”进行了调查,结果与此次座谈会异曲同工。
但有一个细节在众声中被有意或无意的忽略掉了:作为吉林省矿产资源的行政管理机构国土资源厅始终不见在媒体中闪现身影。
8月31日,本报记者就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事情真相并非如此简单,各种疑问也接踵而至。
疑问一:到底谁是违法者?
8月30日,本报记者在吉林省长春市现场采访了宝山钼业公司总经理张宝山。在长春市邮政宾馆1215室,刚从北京回来的张宝山显得很疲惫,“我已经投入了2000多万元,他们这样做岂不是把我的路都给断了。”
自从2001年1月30日与隶属于大石头林业局的吉林省亚光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签订引资招商合作协议书后,张宝山在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新合乡境内的三岔子钼矿上投入了大约2400万。但从2003年6月至今,他几乎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同一上矿床又“生”出一个采矿许可证上了,因为在他所经营和开采的三岔子钼矿(企业)又有一个新矿就要产生,这将严重的危及上百名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新批的矿投入开采也必将切断三岔子钼矿发展的后续资源,2400万元的投资也将付诸东流。
一个矿床两个采矿许可证,这是为什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李晓峰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在同一矿床上设定另一个采矿权需原权利人同意,从而体现保护已有权利人的利益。
8月31日,本报记者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采访时听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说法。
分管矿产资源的副厅长藏全业告诉本报记者,“根据1998年2月12日颁布并实施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地质六所取得采矿权证合理合法。”
接着,他话锋一转直指三岔子钼矿。“我们通过调查才发现,他们才是违法的。”作为主管副厅长,无疑,他的话分量很重。
藏全业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必须经过批准才可以转让。
那么,亚光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的采矿权是否发生了事实转让行为呢?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处的贾处长认为事实转让行为已经发生。
他告诉本报记者,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309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等”及第四十二条“合作勘查或合作开采经营是指矿业权人引进他人资金、技术、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根据我们调查,2001年1月30日,吉林省亚光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邓长俊作为甲方法人代表与乙方代表辽宁省鞍山市宝山城南实业有限公司张宝山就三岔子钼矿合作经营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书》第一条中就规定甲方将所属和平钼矿(三岔子钼矿)及选厂委托乙方经营,乙方经营时自行组织生产,并负责生产所需资金和费用。”
“你说算不算(转让)?”藏全业显得有些激动。
关于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合法取得采矿权的说法也遭到了三岔子钼矿及一些专家的强烈批评。
“国土资源厅批六所采矿权就是违法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义愤之情溢于言表。他解释说,地质六所想要得到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厅却是发证机构。这种一衣带水的关系,导致了国土资源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对此国土资源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说法,藏全业向记者解释:国土资源厅与地质调查所只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我们是国家机关,而它只不过是事业单位。
疑问二:矿体怎么长了腿?
8月2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钼矿纠纷案。“当时是地质六所告的我。”张宝山告诉本报记者。
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停止越界开采,停止对原告探矿权的侵犯,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
张宝山很是疑惑,越界的怎么变成我了?
在8月19日的那个座谈会上,作为三岔子钼矿代理律师的李晓峰发言时称,“问题出在勘测上,而问题点则是在勘测的坐标上。”
他拿出两张图来对照说明:这是1999年的一个图,是吉林亚光多种经营公司委托地质六所做的,我们ABCD四个拐点非常清楚,我们拐点其中有一个零线,是52400一个线。到了2002年这个图,52400这条线和K8重合了,这是什么问题呢?就是说在1999年和2002年,两个不同测量报告当中,同一个物体,用同一个坐标情况下,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坐标。这说明我们矿体从原来应该在这个位置中往西北移了一百多米,然后往北移了大概有六十米,往西移了一百米。
对于使用的坐标不同,无论是当事人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及管理机关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都无异议,同时,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还拿出了他们认为非常有力的解释和证据。
“从1999年申请换证开始,我们就是根据三岔子钼矿申请的四点坐标来最后审批,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过。而这次测量也是依据矿产证上的坐标,使用的也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藏全业副厅长虽然对自己把握政策和技术的能力很有信心,但写在他脸上的更多是愤懑、无奈还有委屈。
“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强调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和事实就是最高的原则。我们也不会拿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更不会弄虚作假。”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的贾处长从嘴角里蹦出一句,“难道依法行政还有错?”
在采访中,记者从李晓峰律师那里了解到,1988年颁发的“安采字有色880”号采矿许可证所标四至坐标和1999年重新颁发的确实不一样。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张宝山认为,“无论是根据原始的高地坐标还是现在的GPS技术,矿一直在那里没动,即使是出错也是错在测量上。”
而事实上,这块地的勘测一直就是由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来做,它也是另一个采矿许可证的所有人。
有专家分析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第六地质调查所,现在很难确定六所是故意还是因技术问题造成现在这种局面。
疑问三:如何善后?
“这件事情很简单。”这是记者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然而,在胡德平看来并不简单。
在8月19日的座谈会上,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强调,贯彻中央精神,发展民营经济,既要招商引资,把人家请进来,给人家发展机会,同时,更重要的是还要保护好民营经济这个生产力,真正给人家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给人家一个不断完善的法治环境,使他们发展没有后顾之忧。
“如果这个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证明了吉林地区的投资环境,实际上不用大肆渲染我们的招商引资,更不用省长带队到处去要钱。把这个事情很好地解决了,就是把投资环境改善了,就会有新的投资者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法学家刘春田也认为此事已非个案。
据刚从吉林调研回京的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介绍,吉林省现在的民营企业才38000户,占全省GDP不到30%,纳税19%。在他看来,“吉林省国有企业想改制改不成,为什么?没有民间资本来介入,国有企业改不动,好多国有企业历史欠账很多。”
如何善后?
“这件事情最好由一个具有技术实力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否则很难短期解决。”李晓峰告诉本报记者,作为一名律师,他的建议显得比较“微观”、具体,但针对性也更强。
此时的张宝山则对前景比较茫然。
坐在邮政宾馆的客房内,张宝山轻轻地握着自己粗糙的手,思绪时断时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多时是作为旁听者,每一个答案背后的辛酸几乎都是从他夫人的口中道出。3年多以前,一向做事扎实的张宝山是以一个“拯救者”的姿态出现在三岔子钼矿的。由于原来设备老化,技术力量薄弱,资金短缺,管理又跟不上,导致三岔子钼矿多年处于亏损和停产状态,100多名职工生活非常艰苦,即使到了现在那些富余人员还需要他发工资。
但此时,他也需要一名拯救者来解救自己。
坚持还是放弃?“我们不能放弃。”张宝山的夫人很坚定。
《人民政协报》记者刘艳 杨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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