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福州海关昨透露,7月份该关区通过备案登记方式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新注册企业达到92家,比6月份增加53%,新贸易法实施一个多月以来,海关新注册企业数量猛增,但不正常的“广东神秘企业”引起了海关部门的注意。
新注册企业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居多,7月份共注册该类企业78家,占注册总数的85%;二是贸易流通型企业数量居多,7月份共注册54家,占注册总数的59%;三是企业股东人数为2人的居多;四是股东中外省籍人数居多;五是一人或一伙人来办理多家贸易流通型企业注册手续的居多。
在这些新注册的企业中,来自广东省的股东注册的新企业尤其引人注目。
据福州海关初步统计,7月份广东籍股东在福州关区注册的企业数量在全部注册的92家企业中已逾半数,且这些企业都具有共同特点:企业性质全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全部属租赁性质,且租赁期绝大部分不超过一年;企业与企业之间均存在着某种联系,主要表现在多家企业的经办人员为同一人、企业名称有一定规律可循等,甚至有一名财务人员兼职了7家企业;在办理了自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后,随即申请异地备案,不从登记口岸进出,而多选择深圳、黄埔、广州、北京、天津、宁波等口岸进出。
福州海关有关人士称,他们曾向部分企业进行了解,但相关企业均讳莫如深,只含蓄表示是由于广东省内取消了出口“贴息”政策而福建省尚保留的缘故。对此,福州海关也先后咨询了福建省财政厅税政处和外经处、福州市外经贸局的有关人士,他们均表示,出口“贴息”政策是在2003年以前为解决出口退税不及时而采取的临时性办法,由于自2004年起出口退税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后已不存在退税不及时情况,且“贴息”政策不符合WTO有关规则,因此目前福建省有关“贴息”的政策也尚不明朗,这与企业提供的信息有所偏差。
此外,调查中海关人员还发现,有些企业在注册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或被转到手机上,或是毫不相干的他人住宅电话,更有甚者是空程空号;一些新近注册成立的该贸易公司的实际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不同,办公地点明显是仓促凑合而成。
目前,这些异常现象已经引起福州海关相关部门的注意,该关一方面对符合海关总署2004年25号公告要求的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充分应用公告中的保险条款,适时要求企业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联系电话等资料,同时密切关注注册企业的发展动态。
N本报记者 饶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