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我市首次对政府西街等9个街道临时停车点实行收费服务以来,已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了。据记者了解,小北街南段、天上街、盐市街这三个街道停车点至今无人经营,在正常经营的政府西街等6个停车点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他们期待有关部门能为他们的合法经营“撑腰”。
业主:
收费难产生纠纷无人管
政府西街的王毅告诉记者,一些政府部门、法院、公安机关的车子在收费上存在很大难度,仅一个月的时间就有20多辆这些部门的车子要不到钱。随后,业主们纷纷向记者展示了他们没收到钱的政府用车和警车的停车时间和车牌号。
除此之外,一些临街门面和单位停车不缴费现象也十分突出。凯旋东路的谢文远无奈地对记者说:“一些临街门面主甚至认为门面前的道路都是自己的,所以在门面前停车是理所应当的。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采取月票制的方式降低收费标准,总比收不到钱好些。”
政府西街一位姓肖的工作人员曾因为收停车费而受到三个人的围攻。他告诉记者:“根本没有人管理这种事,最后只得不了了之。”业主们迫切期望公安、交警等部门能管管这种状况,维护他们的合法经营。
市政工程管理处:
将出台公告规范管理
据市政工程管理处的负责人介绍,设立街道临时停车点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街道临时停车点对遂宁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产生一些问题也是正常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使收费更加规范,管理处最近给每个街道临时停车点都下发了工作服和上岗证。目前,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出台一个由建设局、公安局、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对收费标准、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做更详细的表述,务求让全社会都能进一步了解这件事,努力为经营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市交警直属大队:
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协调机制
市交警直属大队办公室主任王中明告诉记者,交警部门与市政管理处多次就临时停车点的规范管理进行过协商,希望临时停车点能切实解决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
王主任认为交警部门只能对车辆的停放问题进行管理,在停车点里发生的纠纷应当由巡警、派出所等部门处理。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规定,与110、巡警、各街道派出所、交警各部门建立一个协调机制,才能使这个新生事物得到发展,改善我市的停车环境。
对于政府部门和警车的停放是否应当缴费的问题,王主任认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快递车等特种车在执行公务时不受这方面的限制,可以不缴纳费用。但是车辆是否在执行公务这个尺度上不好把握,会产生一些问题,这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进行规范管理。
(本报记者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