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9月20日讯(记者王艳丽)走在省城大大小小的道路上,路边占道停车随处可见,这已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并成为交通“梗阻”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给行人安全带来隐患。走在路上的人们不禁要问,道路是公共设施,怎能容许侵占?到底是谁为占道停车开的“口子”?
家住经十路附近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儿子正在济南二十二中读初中,前几天放学回家骑自行车走到经十路与山师东路交叉口一培训中心时,由于路边停了许多车辆,一车辆启动要开走时,儿子躲闪不及,与一辆电动车相撞,自行车前轮撞弯,儿子也摔得不轻。气愤之下,黄先生找到看管车辆的培训中心的保安理论,保安说,此处的道路已租给他们培训中心做停车场。黄先生认为占道停车妨碍道路通畅,还危及行人安全。而道路作为公共设施,又怎么可以出租呢?
走在济南的路上,记者发现路边停车满眼皆是,繁华商业区的泺源大街泉城广场处、泺文路的路边停的车辆每天都满满当当,不宽的人行道被挤成了“羊肠小道”,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路人混杂,有停的,有走的,道路异常难行,行人举步维艰。在一些新路这一痼疾也立即上演,新加宽的旅游路会展中心段,路南停满了车辆,路北是商品展销,让加宽的道路又恢复原来的模样,道路混乱不堪。
更令人不解的是,对于占道停车各单位都理直气壮。在经十路一家酒店前,看管车辆的保安说,他们已托了关系,获准在人行道上停车了。而在泉城广场南侧人行道上看自行车的一名妇女告诉记者,“都是交了钱的,要不怎能让停呢?”
据济南市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魏先生介绍,济南市的占道停车造成交通拥堵问题已非常严重,因多个部门对占道停车都有管辖权,给群众带来很大不便。同时,对于占道停车交叉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处理起来依据不足,较难执法。对于济南市占道停车的问题,执法局已经意识到严重性,下半年到明年就要提到议事日程,将作为执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