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开荒挖塘
1988年,为响应灵武市(当时为灵武县)“丰富老百姓菜篮子”的号召,王忠喜、王福、宋国兴、魏志明等人来到灵武马场湖承包荒地,开挖鱼塘。用王福的话说,当时的马场湖荒凉一片,一没有电,二没有路,三没有水,四没有住处,但几个人硬是在盐碱地上开垦出了近600亩的精养鱼塘。
他们的付出是相当艰辛的,不用说自然条件的恶劣,单是费用一项,便可以用“昂贵”二字来形容:每亩鱼池深度1.2米,按当时每方土2.5元计算,每亩鱼池的开挖费用为2000元,算上进排水口的240元和水渠进出口压坡的400元,总计开挖1亩鱼池的直接费用是2640元。
而这部分钱,只有一小部分是自筹的,其余则全部依靠银行贷款。
他们历经15年的辛勤耕耘还是有了一定的收获,至少他们让曾经的盐碱地有了绿色,有了生机。因为他们不仅顾着养鱼,还在鱼塘及渠坝的周围植树。王忠喜说,他们一是为了让这片盐碱地有绿色,二是为了护渠。这树种得不容易,因为土地碱性太大,年年种树年年死。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截至目前,他们让600多亩鱼塘的周围存活了近8000棵树。
也就是在1988年9月30日,王忠喜等人与原灵武县东塔乡园艺村签订了为期15年的承包合同。去年10月13日,合同到期后,王忠喜等人又进行了续签。
征地突如其来
今年1月13日,灵武市市政府的一纸通告让一切都变了。原来灵武市要上一个大型项目,对项目涉及的东塔、果园、新园和园艺村内的土地进行征用,王忠喜和王福等人的鱼塘正好在征用范围内。
养鱼户们还是识大体,顾大局的,他们最后都原则性地接受了通知的内容,而且东塔镇镇政府的通知一下来,他们就开始排水和廉价处理前两年培养的鱼种、鱼苗,当时有的鱼种还通过排水沟放到黄河里去了。
5月6日早上7时,王忠喜等人还在鱼塘边的小土屋里睡着,就听着一阵机器的轰鸣声由远及近,等他们起来一看,一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推土机和12辆翻斗车齐聚马场湖,没几天的时间,有几十亩的鱼池被夷为平地。
但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却让他们变得无法理解也不能忍受起来。就在5月6日那次大的动作以后,马场湖又变得平静起来,除了工地上竖着的一块项目示意图让人觉得这是一块被征用了的土地外,其它再也显现不出开工的迹象。
于是8月12日,当东塔镇镇政府通知这些养鱼户们去领征鱼池的补偿费时,他们其中的好几位拒领,不仅仅是因为镇政府给他们每亩鱼池的补偿费有些低(每亩2000元),并且每年的5至8月份,是养鱼人的黄金季节,7月底、8月初正是养鱼户们出售鲜鱼的最佳时期。尤其是今年的鱼价好于往年,鲤鱼的市场价每公斤9元到9.2元,这在宁夏养鱼史上从来没有过。照此市场行情计算,他们每亩鱼池的毛利润都在11000多元。因此他们想不通:既然项目到现在都没有开工,何以要提前近8个月的时间开始征地?正好耽误一季的生产,而这一季的损失谁来补?
不算农民,这几位养鱼户平均经营鱼池的亩数最少都在40亩,算下来委实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这还不算地面附着物。王忠喜向记者介绍说,他在养鱼中投入的固定设备,像增氧机、投鱼饵机、水泵、电路变压器和水井等,花费都在15万元以上,可镇政府向他赔付的却连花费的一半都不到。据几位养鱼户介绍,更有甚者,至今在征地补偿上,镇政府没有与他们签订任何协议,一切的依据便是今年5月18日发的一纸通知。
到目前为止,由于先前的施工,养鱼户们原来居住的小土屋都已变成了危房,但他们仍不得不住在里面,除了要看护鱼池的设施,还有就是等待着当地政府能给予他们适当的补贴。
镇政府的说法
9月16日,记者来到东塔镇镇政府,就马场湖养鱼户鱼池的赔付情况采访了镇长王英。
问:“为什么征地后8个月还没有开工,当时镇政府是怎么计划的?”
答:“这是先前没有想到的事,项目报上去后想着没问题,就先圈地。谁知现在项目都还没有批下来,因此不敢再贸然行动。”
问:“耽误农民和农业经营者一季生产的损失怎么办?”
答:“等秋收结束后,我们会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农民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我们不会让农民兄弟吃亏的。”
问:“我们查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精养鱼塘,按照当地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东塔镇向每亩鱼池赔付的2000元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的?”
答:“我们的赔付是在合理的范围内的,没有什么不妥。一些养鱼户之所以不接受,完全是因为看着今年鱼市行情好,心里失衡所致。”
记者在此前还偶遇了项目承建方的一位负责人,他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因为项目还没批,我们还没有办正式的征地手续,因此现在还不具备条件,但是在补偿上,我们是不会让农民吃亏的。
如果项目承建方所说的“不会让农民吃亏”的话能够兑现,我们该为那些农民和养鱼户欣慰。只是这种补偿应该越快越好,毕竟他们还要腾出时间和腾出精力去谋求新的发展。(本报记者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