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两名优秀的高校学生,为了赚钱,竟寻求了一条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影片、收取注册会员会费的“生财之道”。最终,他们一个被判刑7年,一个被判刑4年。
昨天,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我市首例通过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
曾是获奖专业户
第一被告人杨均是我市某高职学校计算机专业二年级学生;第二被告人曹振,是我市某高校计算机专业一年级学生。
据悉,曹振早在2001年,就已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中级技能职称,还曾获由中国计算机学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技能大赛“网页制作”项目比赛三等奖,以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昨天庭上,曹振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展示的获奖证书多达26本。
虽然杨均昨天没有当庭出示他的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但在老师和同学眼中,他与曹振一样,也是一名“优秀的学生”。
为钱不幸上歧途
两名本应拥有大好前程的优秀学生,今年1月到7月间,却分别自建域名,并为自建域名上的“黄金影院”,提供了20部被鉴定机关鉴定为“淫秽电影”的直接有效链接,同时以付费会员制的方式向社会传播。
据悉,两个域名上的淫秽影片内容点击次数分别达到了259488次和155844次;付费注册会员数分别达到了11179人和5102人;杨均、曹振分别收取了会员注册费8万余元和4万余元。
量刑后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中,合议庭认定:杨均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属有关法律规定的特别严重的情形,量刑应在10年以上。
但在杨均被公安机关捉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捉获了被告人曹振,应认定为立功,是法定的减轻量刑情节,遂判刑7年,罚金1万元;曹振的犯罪情节也属严重,但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故判刑4年,罚金5000。依法没收二人作案工具,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宣判后,杨均情绪激动,不服判决。曹振流着泪表示认罪,不再上诉。(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