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心组织安排,原原本本地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好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把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要注意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基层,联系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近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党的建设的高度,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李文静 黄雁岭(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