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秋之夜,在人们邀朋赏月之际,不免也有遗憾:八月十五这一天,并不是法定的节日。
在近些年来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之后,人们为什么对包括传统节日在内的中华民族历史传统,表现出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传统与现代,这一对看起来相对立的概念和事物,人们正在赋予它以新的内涵和解释。一个越是现代的社会,人们越是需要有心灵的安慰、精神的支撑和情感的流露,在人的内心世界需求增多之后,有着丰富精神资源累积的历史传统,就越有可能和有必要复活。
八十多年前,英国哲学家罗素曾经访问中国,在对中国进行了近两年的考察后,他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具有自由精神、懂得快乐的民族。他所担心的是,在中国也像西方一样“现代”之后,现代社会的理性和效率,会不会放弃善和美的传统理想的追求。在今天反思这位“世纪智者”多年前说过的话,中国人所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在现代社会,做有着美好伦理道德与审美情感涵养和向往的中国人?
在这方面,中国传统的那些节日,正能够起到强大的心灵滋养作用。传统节日的那些仪式,千百年来都为中华民族所喜闻乐见,它们本身就是中华民族内心情感的一种展现,包含了丰富的审美理想和伦理道德追求。
应该看到,这些流传了上千年的传统节日,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社会与人生意义。为什么在中国“现代”起来之后,更需要强调这些节日并认为应当将它们修订为国家法定节日?我们还应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与传统社会人们有着大量闲暇时间不同,在现代市场经济生活方式和科层制管理方式日益普及、社会生活实现规范化和理智化之后,传统节日如没有相应的国家立法形式予以保护,它不可避免就会因为时间保证的短缺而受到冲击。因此,以立法的形式,将中国五大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全部或大部,从单纯的民间节日形式上升为假期保护的国家节日,使人们有时间在这样的节日里,从各种节日仪式中感受中国自身的历史传统,享受节日所带来的心灵愉悦,在今天就显得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