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都砍完了,你们还来干什么……”
“你们不管的话,不要几年,山上连树桩都找不到了……”
……
这些话是县人大常委会在乡村调研《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时老百姓们发自内心的话。这些话深深的刺痛了在场的每一位调研人员,让我们痛心的不是老百姓骂我们工作开展不及时,而是我县林业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林业资源的流失。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我县林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问题也不容乐观。一是乱砍滥伐现象依然存在,树贩子活动猖獗;二是木材收购加工企业多管理不到位;三是林业监管不力,体制和机制尚不健全;四是火灾现象时有发生,再植造林任务繁重。
针对上述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第十次常委会上专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且在委员们审议报告前,特意播放了县电视台拍摄的《哭泣的山林》专题片。委员们看后,感慨万千,纷纷发表自己对林业建设的见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此次常委会的召开和对《森林法》的审议意见给县政府触动非常大,第二天的下午,县政府便召开了全县贯彻实施《森林法》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决定于9月初开始采取县乡联动的方式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四项措施迅速扼制住乱砍滥伐势头,并建立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搞好林产工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确定了治理工作的重点是整治乱砍滥伐和非法经营加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组织,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县乡一体,上下联动,多部门参与,将乱的势头打下去,在思想、舆论、效果上真正净化林政管理环境。二是进一步细化了整治方案。从确立指导思想,成立领导组织到具体的宣传教育、全面清理、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验收每个步骤都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加以实施。三是保护和利用并举,综合利用好现有的林木资源,制定相关林业产业规划,实现生态和经济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目的。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将林业建设纳入各乡镇的乡规民约和长远规划,使之更加规范化、经常化。
目前整治已取得良好的效果,其中仅9月1日到3日短短三天,就查获林政案件10起(其中无证贩运2起,做地收购1起,无证采伐7起),扣压违法所得木材25立方米,处以罚款8700元,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另据县督察组情况反馈,目前,全县28个乡镇绝大多数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圆满完成林业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任务,按期转入全面清理阶段。少数滞后乡镇也正在迎头敢上。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的整治活动,一定会给人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安徽省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许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