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各地遏制“节日腐败”的通知、禁令也纷纷“紧急”出台:有的要求坚决制止借节假日之机用公款送礼和党员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有的下发“禁令”,明令国庆节期间不得用公车公款钓鱼、迎亲、送礼吃喝、打牌赌博等。
用“禁令”来狠刹“节日腐败”风,表现了各级领导部门遏制腐败的态度和决心,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的公信力。但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许多“严禁”只有诸多“不准”,不见如何具体落实的条文;只见说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却缺少对蓄意闯“红灯”者以什么样处罚的具体规定。于是,诸多“禁令”到现实生活中就成了摆设,成了可有可无的“行政辞令”,甚至还成了一些人“做秀”的工具,成了一些搞腐败的人用以遮掩的道具。君不见在那些冠冕堂皇的“四不准”、“五不要”、“八严禁”的背后,送礼者依然送之,收礼者依然纳之,公车私用、大吃大喝、跑官要官等依旧继续上演。远的不说,近段时间“天价月饼”旺销,不就是最好的佐证么?
诚然,“禁令”没有错,出台“禁令”的初衷更没有错。出台“禁令”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但必须要令行禁止,决不能容忍走形式、耍花枪。如果只是为了“做秀”,把颁布“禁令”作为一种时髦,把去年前年的文件重新包装,贴上当前的标签,推向社会,使好端端的“禁令”变质变味,成为每逢佳节都要出台的,千篇一律的、千腔一调的“花架子”,禁令如儿戏,文件成废纸,那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成了对社会、对人民的戏弄?
禁令千万不如落实一件!遏制“节日腐败”,缺少的并不是文件制度和禁令,而是严格按制度狠抓落实的决心和行动。如果在执行和落实上不作为,走过场,再完善的制度和法规最终也只能成为一种摆设。因此,要使“节日腐败”有所收敛,关键要少说多做,求真务实,用落实体现制度,用行动落实“禁令”,做好有关制度和禁令的落实工作。不光说“禁”,还要说怎么“禁”;不光发“禁令”,更要落实对违禁者的监督、查处、追究和惩罚,如此,禁令才能真正成为“防火墙”、“高压线”!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