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人寿保险公司对该市龙口镇农联村信用农户杜怀明意外伤亡事故进行了理赔,并用部分理赔款偿还了杜在信用社的7000元贷款本息。洪湖联社自开办“贷款意外风险”业务以来,不仅保障了信用社贷款不因意外而受损失,而且确保新增贷款意外风险降至最低点。
今年3月3日,杜怀明因承包15亩鱼池缺少资金,向龙口信用社申请贷款7000元,信用社动员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0元。7月30日,杜怀明在鱼池投饵时翻船落水,溺水身亡。信用社及时向市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按规定条款向被保险人赔偿1.9万元。信用社与被保险人家属协商,将理赔款优先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把该笔贷款风险降低为零。
今年4月2日,城区茅江新丰村个体运输户颜学勤向茅江信用社申请贷款12万元购车从事货运。信用社动员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元。5月15日,颜学勤驾车在云南发生车祸,颜当场死亡,其妻身负重伤。报案后,保险公司按规定向被保险人理赔9.6万元,并用该款及借款人自筹的2.6万元偿还了信用社的贷款本息,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
据统计,截至目前,洪湖联社共为贷款办理保险67.3万元,涉保贷款11468笔,金额7960万元,占该联社今年投放贷款总额的36.1%,确保了这些贷款不因意外而蒙受损失。(洪湖联社张忠光颜永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