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空气污染少了,见到蓝天的机会也多了。”说起江门市近年来的变化,家住江边里的李伯深有感触。而来自江门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也表明,2003年,市区空气质量已优于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7.3%。蔚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见证了这几年江门市为打造洁净城市而付出的艰苦努力。
全面推广清洁能源
为减少大气污染,市政府于1999年11月转发了市区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的意见,要求辖区范围内所有酒店、宾馆、烧味加工场等企业及机关、团体的饭堂,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油、煤、柴、炭等燃料。环保部门对饮食业使用能源情况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行政工商部门凭排污许可证,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及变更饮食服务企业注册登记和发放工商执照等。
目前,市区1210家燃油饮食服务单位,已完成了“油改气”、“油改电”,较好地解决了长期以来饮食服务业使用燃油大灶造成油烟污染的问题。
多方整治尾气污染
近年来,江门市机动车总量不断攀升,至去年底,全市已有机动车辆98万余辆,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为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早在1998年,市政府就发出通告,要求从1999年1月开始,所有加油站停止销售含铅汽油。环保局还配备了专门人员和监测仪器,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江门市环保部门与交管部门多次联合上路,抽检进入市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杜绝报废车和“黑烟车”上路。市车管所也采取有力措施,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实行登报公告并强制报废,对尾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市区机动车车检名录和尾气检测结果等。此外,市环境监测部门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出租车公司、公汽公司、汽运公司等单位车辆的排气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有效控制了市区机动车尾气污染。
烟尘控制成效显著
从1997年开始,江门市在烟尘控制区内,严禁新建燃煤炉窑,坚决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并鼓励搬迁了10家“城中厂”,拆除了10支污染严重的烟囱,1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窑炉也已全部淘汰或被更换成燃油设备。环保部门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所有建设项目均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不予审批。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2001-2003年市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分别为100%、100%、92.12%,均高于国家考核标准(90%)的要求。(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