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日,家住肖家河沿街111号的王月英向本报反映说,一家政服务公司将一名患肺结核的保姆介绍到她家做保姆,险些把病传染给家人,而家政公司解决问题时还推三阻四,拒绝支付体检费。目前,她已向高新区消协投诉。
事件回放 病保姆上门
上个月,为照顾刚刚生产的媳妇,王月英从欣义家政公司请了一个月嫂。签订服务合同时双方约定,月嫂24小时居住在她家,负责婴儿保育及照料媳妇。月嫂上门服务期间,王月英发现,这名月嫂经常咳嗽,且十分严重。她和家人随后带着该月嫂到武侯区人民医院进行检查。一查,月嫂竟患有肺结核。月嫂事后也向雇主承认,自己已经三年没有进行过健康体检,更没有进行家政服务所必需的健康合格证。幸运的是,家里人还未感染上肺结核,但已花了一笔体检费。王月英和家人随即向高新区消协投诉。目前,消协正进一步处理此事。
消协提醒 带保姆做体检
对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雇请保姆前,必须索要健康证并仔细查验有效日期、检查时间等,雇请保姆后,最好带保姆到医院再作一次必要的检查,以免出现把疾病请回家的情况。此外,雇主通过家政公司来聘用保姆,便与对方形成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家政公司应当认真审核、调查所介绍保姆的姓名、性别、户籍、家庭住址、服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有责任和义务向雇主提供保姆的真实情况。
同时,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对于家政公司介绍的家政人员,要仔细了解其联络方式、身体健康状况,如服务人员已经体检,应索要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并甄别真伪。若已将家政服务人员聘回家,最好做到定期体检,花点体检费,以确保全家平安。本报记者车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