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树立了“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几年来,该州一直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占补有余。
楚雄州在组织编制全州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全面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了保护地块,在全州313078.82公顷耕地面积中,划定基本农田261528.2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5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经批准后,州、县市、乡镇三级人民政府都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县市、乡镇、村和村民小组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同时,还印制了《基本农田保护公告》,在各乡镇广泛宣传,并投入资金127.19万元,在交通沿线、集镇周围等显要位置设立了525块标志牌,标明基本农田保护位置、面积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以及保护措施等。1999年至2003年是全州经济发展较快的时期,期间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调整建设用地指标1782.086公顷,其中占用基本农田791.715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61528.29公顷,保护率继续保持为83.53%。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征地和土地使用制度。2001年以来,楚雄州进一步强化政府统一征地,建设用地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供地、统一管理,建立政府土地收购机制,实现了“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有效地防止了随意征用、占用土地行为的发生。近年来,全州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指导,加强了土地用途管制与用地指标控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约束作用,建立完善了规划实施的监督体系。与此同时,全州还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市场方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坚持土地市场管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等六项制度。2000年8月,成立了“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2001年,全州10县市相继成立了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依托土地收购机构,先后建立了7个土地有形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宗地占到有偿出让土地比例的70.1%。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同时,楚雄州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划定,对土地后备资源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选择农业生产条件较好、能改善生态环境、有一定水利条件的未利用土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开发整理。2001年以来,全州共开发整理耕地59529亩。期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6010亩,扣除退耕还林和因灾损毁等因素,净增耕地53519亩,实现耕地补充大于占用。
陈晓波(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