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推荐法政学院四年级学生、奥运会冠军刘翔免试直升研究生,硕博连读。(红网近日来对此曾作评论——学术为本还是名人效应为本)
笔者认为,此举混淆了学术与体育的界限,是借奥运冠军之光的自我炒作,是对学术自治的亵渎。
刘翔在奥运会上为中国人争了光,成为“体育英雄”,国家、地方、社会、企业各方面纷纷重奖,可以说,作为运动员的刘翔,已经获得了他应该获得的荣誉、奖励;但是否能够因体育成绩优异而获得研究生保送资格,则更需要看作为学生的刘翔在专业学习方面的成绩:毕竟,在现有体制之下,研究生入学资格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而不是荣誉称号;况且,体育是体育,学术是学术,两者泾渭分明,切不可混为一谈。
“学术者,天下之公器也”,而绝非某些个人、某些单位的一己之私。学术事业是一项严肃、严谨、严格的专业化工作,关涉人类文明的传承与文化的弘扬,因此有赖于若干代有潜质的学人不懈努力;正因如此,国家制定了各种选拔机制,来发现适合从事学术研究的人才,并加以专门培养;如果不是通过这些选拔机制而进入学术领域,一来说明规则本身的严肃性、公平性受到了挑战和嘲弄,二来也必将导致权力寻租,从而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而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学术自身。
保送制度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学术自身的发展。为了保证这一制度不出现异化,很多高校对保送制度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比如,有的院校就规定:在校三年所学课程均无重修且专业主干必修课百分制90分门次达60%以上,其他必修课百分制80分门次达80%以上;体育平均成绩70分以上;英语通过国家六级;选修课与实践性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等。只有符合条件者,才具有保送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保送,以此从根源上保证学术自身的发展。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保送制度一旦背离了学术发展的最终目的,就说明它出现了异化,就需要对此进行必要的纠偏。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包括大学招生和研究生招生在内的保送黑幕提出严肃批评的声音不绝于耳,但对于保送体育冠军上大学、读研究生的批评却非常鲜见于传统媒体。
作为全国知名高等院校,华东师大授予学生硕博连读和报送资格,本来属于学术自治的范畴,他人无权干涉;然而,任何权利都是有界限的,一旦权利行使超出了这个界限,就应当受到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从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到,华东师范大学对刘翔的保送,实质是借奥运会冠军的光芒,来进行自我炒作,它背离了学术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对学术自治的歪曲和亵渎,此举既难以保证学术的健康发展,也难以促进刘翔跨栏事业的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针对此种社会现象,应该进行正本清源的反思,“让上帝的归上帝,让恺撒的归恺撒”,在体育和学术之间划清界限,切不可以牺牲学术的独立性来向体育献媚,从而有利于学术和体育在各自不同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稿源:红网)(作者:肖艳)(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