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长徐荣凯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审议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草案)》、《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根据国务院部署,农村信用社管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信用社经营机制,改善支农服务。我省将通过此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管理,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要求,建立起信用社新的监督管理体制;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落实出资人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形成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社风险的机制,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
为增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与管理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根据国务院要求,我省将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干部管理体制,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体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理顺国土资源经费预算管理,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
针对我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在已有应急机制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省政府经过充分调研,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17个专项预案,旨在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预案对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机构与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演习等相关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省政府制定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部门的权限和范围、起草和审查、决定、登记和公布、解释和备案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江并流”是我国最大、世界名列前茅的自然遗产地,是我省继丽江古城后又一世界级品牌。制定保护条例,对于提高全社会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意识,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三江并流”的保护管理,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我省旅游支柱产业培育、树立诚信政府形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草案)》对“三江并流”的保护原则、行政管理体制及职责、保护与管理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副省长程映萱、李新华、孔垂柱、吴晓青,省长助理邹纲仁、丹珠昂奔,省政府秘书长刘平出席会议;省级及中央驻滇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王永刚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