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大客车挡了路,从贴有“城管监察”字样的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先将女司机鼻梁骨打断,后来又指使他人将来取车的车队队长门牙打掉、眼眶打裂。这是10月26日晚上发生在沈阳市塔湾车站的一幕。(《沈阳今报》10月28日报道)
与时下一些媒体纷纷探讨的如何对付暴力抗法者现象相比,执法者如此性质的行为显然属于另一种暴力。由于使用暴力的人具有“城管监察”的特殊身份,因而这种施加于平民百姓的暴力行径更加引人注目。因为尽管总的来说,暴力执法者还是少数人的行为,但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严重玷污了代表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执法者的整体形象。
必须注意到的一点是,发生在沈阳塔湾的这起恶性暴力事件,还不过是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的暴力执法事件中的一件。打开互联网搜索一下“暴力执法”一词,我们会看到如下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新闻:“执法车从小贩身上轧过,执法人员衣冠不整、污言秽语、老拳相向……”,这是山西省平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部分人的“杰作”;交通协管员陈某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行为粗暴而构成犯罪,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是发生在厦门的又一起暴力执法事件。
类似的事件还能找到许多起,但至少这些暴力还是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的,还可以打着执法的旗号。而发生在沈阳市的这起恶性事件,之所以更令人气愤,还在于这几位执法者做的完全是公权私用的丑事恶事,其行为本身根本与执法无关。仅仅是挡了一下车,便对女司机拳打脚踢,对后来的车队队长疯狂报复,这样恶意的行为,如何与一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联系到一起?
执法者的暴力倾向何以这么严重、这么嚣张,值得我们关注。这一现象至少表明了几点内容:其一,在执法队伍中有一些人员的素质太低,根本够不上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其二,对执法者的行为规范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其三,在部分执法者的心目中,根本就没有将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的位置。
当部分执法者将国家与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可以随心所欲使用的工具,当部分执法者热衷于在解决一切问题时都采取暴力的形式时,这种受不到约束的权力是极为可怕的。正是部分人将国家与人民赋予的权力无限放大,才导致这些人无论是在工作还是业余时间,都习惯于以粗暴的方式对待一切问题。在他们的心中,除了冷漠之外,别无他物。
对这样的执法者,通过行政与法律的手段进行严惩是必须的。但我们那些执法部门的官员们是否该反思一下,为什么执法者的暴力倾向如此严重?这种暴力倾向会给平民百姓、社会、甚至给执法者整体带来什么样的危害?来源:人民网